取消遊學團照袋家長7.6萬元 教育中心女東改口認罪
東瀛遊商品說明條例遊學團徐紀麗宇興大自然
獨資經營名為「宇興大自然」教育中心的女東主,透過WhatsApp向家長推銷她,跟東瀛遊合辦的7日韓國遊學團,稱可以優惠價6,500元團費報團,4位家長報團後,她卻未有向東瀛遊支付訂金令遊學團取消,但家長的7.6萬元則袋袋平安,東主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原定於今早開審,她改口認罪,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
被告徐紀麗(32歲)承認「作出構成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營業行為」罪,位於大埔南坑的教育中心由徐獨資經營,前年年底,她向4名家長稱,跟東瀛遊合辦一個於2017年1月底舉行的7日遊學團,優惠價6,500元,並提供東瀛遊銷售經理的聯絡方法。
4名家長為12人報團,分別將17,800至19,500元存入被告的指定戶口,共付76,300元。但東瀛遊銷售經理向徐發出的報價單顯示,該遊學團每位成人團費為1.7萬元,單是機票每張便需7,837元,兒童團費亦只平1千元。
東瀛遊要求徐於2017年1月向支付費用,但徐開出的支票卻彈票,東瀛遊因而取消遊學團。被告後來向家長表示會退款,並索取他們的銀行戶口號碼,但支票亦全數彈票。1月中,四名家長先後向海關投訴。
徐在警誡下聲稱原有一名外藉人士會投資教育中心及資助遊樂團,但該人最終沒這樣做,故她開出的支票彈票,她將涉案款項用於購買急救用品、文具、禮品及印務。徐只退還約7千元給家長,尚欠4人近7萬元。
她今沒聘律師,她向法庭透露另涉相類案件,沒就該案申請保釋,現正被還柙。裁判官指本罪最高可判監兩年,但指她原沒有案底,現索閱徐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