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行會決定提高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開支限額
蘋果日報 2016/02/17 06:00
行政長官選舉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2月16日)根據《選舉條例》,以提高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開支限額,由法例生效後,自2017年3月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起,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的選舉開支限額將由1,300萬元提高至1,570萬元,而有關附屬法例將於2月19日在憲報刊登。
政府發言人表示,是次選舉開支限額的調整是考慮到自2012年至2017年期間的預計累積通脹率(即19%),以及自上次檢討工作以來的租金變動而訂定。有關附屬法例將於2月2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