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26歲受害人為一間設於商場的漫畫店女東主,今年6月20日當她離開商場廁所時,被告突然從後箍頸,將她拖入傷殘人士廁所及推倒地上,恐嚇有刀會殺受害人,隨即上下其手非禮她,被告更脫下短褲,又解開受害人皮帶,不斷說:「畀我啦,我好大壓力」,又取出一卷膠紙貼在受害人雙眼及嘴上,受害人懇求被告放過她,並表示自己亦承受很大壓力,不會將事件張揚出去,最後獲釋放。她趁被告離開時高呼救命,商場職員終合力制服被告,警員接報到場,被告在警誡下說:「我淨係非禮佢啫,我無對佢做其他嘢!」並稱自己長期沒有接觸女人,又無錢召妓。
案件編號:HCCC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