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赴湯杜火」暴動案 警員庭上作供多次改口惹質疑
暴動赴湯杜火
去年7.28上環警民衝突,湯氏夫婦與一名少女被控參與暴動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案發當日追截三名被告的警員今日繼續作供,辯方質疑他的證供出現多個不同版本,例如警員昨天供稱曾於湯的背包中找到頭盔及防毒面罩,惟今天卻改口指頭盔及面罩是扣於背包上。警員早前又曾聲稱沒有留意少女攀爬鐵絲網的動作,惟事後卻指少女已經落地;經辯方連番質問下,他再次改口,指少女當時未完全落地。辯方向警員直言:「你啲口供,一路講,一路作。」
被告分別為湯偉雄(39歲)與杜依蘭(42歲)夫婦,以及現年17歲的李姓女生。三人被控於去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湯杜二人另被控在西源里無牌管有一套無線對講機。
當日曾追截三人的警員嚴偉倫繼續作供,指當日緊隨示威者進入西源里後,發現有五名警員正包圍湯。辯方盤問嚴指,既然當時已有同袍在場,為何他要在無人指示下主動上前拘捕湯。嚴答:「係主動性同直覺話我知要處理。」辯方指出嚴的行為不合理,因當時已有數名警員包圍湯,根本不需要嚴出手處理。
嚴又供稱,起初湯戴上防毒面罩及頭盔,惟當嚴跑進西源里再次看見湯被警員包圍後,湯已脫下面罩及頭盔。嚴指搜查湯的背包時,看見頭盔及面罩置於背包上。法官要求嚴用證物示範,嚴遂將頭盔及面罩的索帶扣於背包上。辯方續指,嚴今日的說法與昨日的證供以至其口供紙不符,因他早前清楚表明兩物是在背包內找到。嚴承認口供不一致。
辯方指出,湯的頭盔及口罩既不是置於背包內,亦不是扣於背包上;當時嚴的同袍在喝止湯後,為辨認身分要求湯脫下口罩及頭盔,湯依照命令並將兩物放在置於地下的背包上。
另外,嚴昨日供稱當時看見湯舉高雙手,阻擋警員追截正爬越鐵絲網逃走的兩名女子。惟辯方指出,嚴根本看不清涉案少女攀爬的情況;嚴否認,指他看見少女爬鐵絲網。辯方指出,嚴就連少女的面向的方向以及其具體動作亦說不清。嚴反駁指他看見少女已在鐵絲網對面落地,辯方指出「咁佢已經冇爬啦」,嚴聞言改口指少女部分手腳仍扣在鐵絲網上,辯方指其口供「一路講,一路作」。
辯方問嚴,當時是否看見有同袍手持警棍並「係咁講粗口」,嚴回答「唔記得」。辯方續指,警員揮動警棍欲打向少女的頭部,並對著已爬向鐵絲網背面的少女說「你咁細個,自己出來啦,我唔拉你」,嚴回答稱沒有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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