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四名上訴人未決定代表律師
曾健超佔領運動七警
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而被判入獄兩年的七警,其中三人今於高院提出上訴期間申請保釋。代表劉興沛及黃偉豪的大律師蔡維邦稱,其實至今案中另外四名被告均未決定聘用那位律師作代表,故本案最早也要等到今年底或明年初才會作上訴審理,屆時或已服刑完畢,故應批准保釋。
蔡代表劉興沛稱,案發時參與的警員有可能換了人。楊官反問有何證據,指片中顯示曾健超被六名警員抬去暗角,然後被襲,是連續行為,有何可能換人。蔡回應指控方沒傳召攝影師,質疑影片的可靠性,又謂片中有43秒空白期。楊官批評43秒內換人的說法純屬猜測,沒有證據支持。
另外,蔡指黃偉豪於案中角色特殊,抬曾健超時他並不在場,而且影片質素差,難以認出片中是否拍下他;至於控方指片中戴眼鏡者是黃,蔡反駁沒有證據顯示黃當日戴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