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新地案上訴】4人今提終極上訴 許仕仁笑著上庭

蘋果日報 2017/05/09 08:52

許仕仁郭炳江新地案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以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的貪污案,終院只批出各人均被定罪的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上訴許可,案件今於終院審理,預計審訊需時兩天。在上訴人當中,只有現獲保釋的郭炳江面對一項控罪,故若終院裁定各人本控罪上訴得直,郭炳江可無罪獲釋,其餘上訴人則只可獲得刑期扣減,但仍須就其他控罪服刑。
正在服刑的許仕仁、陳鉅源及關雄生今早由囚車押送上庭,只見許仕仁仍身穿黑色棉襖,但精神飽滿且明顯比之前增磅,他步下囚車時更面帶笑容,看似心情不錯。
案件將於早上10時開審,但有大批市民未及9時已在庭外輪候,希望入庭聽審。在司法機構安排下,共有130名公眾人士可進入法院大樓聽審,包括90個座位及40個企位,其中持有頭15名籌的公眾人士可進入庭內聽審,餘下人士需要其他法庭觀看直播。
終院審理的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是指郭炳江(65歲)透過新地前執董陳鉅源(69歲)、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8歲),在許仕仁(69歲)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將850萬元交予許,終院將討論公職人員在就職前收取款項,向付款人保持傾向優待,是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案中許仕仁被裁定5項罪名成立,其中包括藉公職作不當行為、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共五項罪名,被判入獄7年半;郭炳江被裁定一項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成,被判入獄5年;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則被裁定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以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分別被判6年及5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