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主席邱華嵩表示,在全職僱員方面,原方案的代通知金以底薪計算,休息日和年假薪金、特惠金等也沒有清楚交代。經爭取後,最終代通知金的計算方法改為以過去12個月平均月薪計算,並給予3個月薪金作特惠金賠償,每人平均較原有賠償多8萬至10萬元。他續指,在合約工方面,由原先不作特惠金賠償和強積金會被對沖等,最後成功爭取獲得約3個月薪金的特惠金,並保留強積金和離職機票等。以一個工作8年多的合約工為例,除了保留約13萬元強積金外,還得到遣散費和額外7萬至12萬元的特惠金。
吳敏兒指,英航開初指合約工只是「完成合約」,不會作任何額外賠償,並指有關做法合乎香港法例,她直言「香港勞工法例製造苦主嘅速度,快過我哋爭取任何嘢」。
■記者李思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