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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同學】扮單身呃$98萬 已婚法院執行員被批捕

蘋果日報 2018/06/21 17:51

運城性侵山西鹽湖區法院執行員

知法犯法罪大惡極!山西運城市鹽湖區法院執行二庭張姓執行員因涉嫌強姦,近日被檢察院批捕。法院職員證實張男為該庭執行員,現已停職,並指張男曾向女受害人借款8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98萬港元),且隱瞞有家室。
受害人任女士訴說,張男與她是初中同學,2014年同學聚會時再次相見。她得知對方任職法院執行員,對方亦開始追求她,還自稱單身。由於任女是單親媽媽,時間和精力都集中在孩子身上,相處時並無察覺張男有問題。但相處近4個月後,張男開始以周轉資金不靈向她借錢,且經常晚上不接電話,任女才覺有異,向身邊同學查問後,才得知張男早有家室。
任女決定分手,但2016年7月至今年3月期間,對方找藉口約她外出,有時說還錢,有時借醉上門鬧事,甚至威脅其孩子安全,並強姦了她4次。礙於張男的身份和威脅,任女報警後又自行銷案。
任女士憶述,本月7日晚上9時57分許,張男狂打14次電話給她,並以孩子要脅她見面。「他問我想不想和自己在一起,我拒絕後,他強姦了我。還威脅我,不讓我和別人接觸,如果我懷孕了孩子他養,但他不會離婚。」8日凌晨,他開車帶任女到運城市中心醫院,想讓其清洗乾淨。到醫院後,張男因手機忘在車上,走回去拿取,任女趁他打開車門時,跑進醫院女廁,將門反鎖並把手機靜音,呆了半小時才敢離開,然後坐的士到公安局報警。當日,任女在警方陪同下到醫院檢查,提取證物後就立案了。
張男現已被批捕,並停職受查。內地記者揭發,張男曾於2015年4月處理辦理借貸糾紛案時,接受涉案人超市購物卡、禮品、宴請共計3,700元(約4,534港元),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鹽湖區紀委常委會研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大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