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少文續指,另兩名特赦證人亞運健美銅牌得主林文勝及黃廣燊,均被他揭發售禁藥予運動員。法官李素蘭追問兩人何以向競爭對手出售類固醇。陳笑稱:「唔係食類固醇就會好似陳潤韜(意指身形大隻)。」他解釋出售禁藥可帶來不錯利潤,又可藉此收徒弟,他坦言這是遺留下來的陋習。
此外,陳潤韜、林文勝及黃廣燊05年韓國健美賽中,被驗出曾服禁藥,分別判罰停賽兩年及終身。陳少文於06年向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求情,蔡其後指會方經研究,改罰停賽一年及所屬總會就每名運動員罰款4,000美元。陳少文曾收過林24,000元與黃的4,000元作罰款。
案件編號:DCCC930、14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