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奮強第一個賣出的單位是寶華軒14樓B室,據昨日公開的買賣協議顯示,完成交易日期與臨約一樣訂於10月25日,剛好是政府公佈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兩項壓抑樓價辣招的前一天。單位連租約賣出,現時該單位的租客是一名外籍男子,兩年租約至2013年尾屆滿,月租連管理費2.8萬元,比市價略低。買賣合約由林妻蘇載玓以業主豐陞有限公司的董事身份簽署;買家周唯熹就親自簽署,不再透過代理人處理。買賣文件同時透露了周唯熹現居於半山麥當奴道雨時大廈一個單位,該單位在93年由朱姓業主買入,估計周唯熹現時是租住上址。記者昨晚嘗試到該單位找周回應,但未有人應門。林奮強賣出的另一個單位、寶華軒14樓C的新買家早前亦曝光。新買家是以本地拼音的林詠常。單位以962萬元成交,林奮強因此帳面大賺約556萬元。另外,被指享有特權將住所僭建「升呢」做玻璃露台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晚出席公開活動時兩度拒絕回答記者問題,未有回應為何不徹底清拆僭建物,而要在單位採取「補救方案」保留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