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龍航空公司空勤人員協會理事林奇謙表示,民航處因應行李門事件在4月底修例,由原來要求全程同行同檢,改為只在覆檢時才需同行同檢。林指法庭雖然認為當日行李門的運送方式違反當時指引,但有關規定是否合適,則不屬法庭的處理範圍。工會經討論後,暫不會進行第二次司法覆核。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解釋,司法覆核需長時間進行,坦言不想事件無限拖長,「令件事更難解決」。工會已於9月5日去信保安局約見局長李家超,要求承諾重新恢復同行同檢的安排,但至今都未有回覆。
吳指出,司法覆核的上訴限期為9月20日,呼籲政府放棄司法覆核,與他們會面解決現時保安漏洞,「大家都係成年人,唔好鬥氣」。被問到保安局若不願與工會見面的下一步行動,吳稱或會發起公眾集會,向局方表達對恢復原例的訴求。
■記者李思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