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失明律師被迫警署內除假眼證無扮盲 沙田區會邀市民講遭濫暴警拒出席

蘋果日報 2020/05/14 17:40

新城市廣場警暴抗暴之戰連儂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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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5月1日發起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唱」,商場繼去年7月14日,被指引防暴警內進後,當日又再容許警方闖入,商場事後更以鐵欄圍封3樓中庭位置兩條「連儂柱」。沙田區議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聽取市民講述5月1日遭受警員無理對待情況。警方以「不合適」為由拒出席會議,該區民政專員及助理民政專員亦未有開會,至於該區兩名建制派議員,林港坤及莫錦貴亦告假缺席。

沙田區議會邀請8名市民出席會議,講述5月1日遭遇。「霸氣哥」曾建峰指出,當日他於商場內,兩度因一人在場,遭票控違反限聚令。他指,當日曾於現場向警方質問商場是否封閉,警方最初指其行為不檢,隨後就發限聚令告票。他質疑,按警方標準,若因「共同目的」不計人數就可發告票,以後是否所有曾入商場人士都要被控。他又批評,警方當日闖入商場的驅散行動,根本無分在場人士在場目的一律驅散,質疑有違限聚令原意。

失明律師陸耀輝5.1當日遭警員歧視對待,她稱,當時一名自稱警員男子詢問其在場原因,她回應指正監察警暴,對方即以歧視說話表示「你盲嘅,監察啲咩?睇到啲咩?」陸即反駁「盲嘅都可聽到嘢」對方續指她「扮盲」。她批評警員知識不足,試過在警署內被要求證明自己失明,最終要即場取下假眼。她指,事發當日一名相信是指揮官的男子,曾承諾會跟進,但至今未獲對方回覆,亦無法取得涉發表歧視說話警員的編號或行動呼號。陸表明,盲人有權行使公民權利,自己曾任平機會調查主任,知道歧視的界線。她強調,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警員歧視失明人士行為。

需要以輪椅代步的網媒「白夜媒體」記者Tommy Wong指,當晚在商場3樓,連接商場一期至三期的走廊中遭警方夾擊驅散,當時大量記者逼在狹窄走廊,有人已向警員表明有輪椅人士,但警方未有理會,情況危險。最後他被驅散到一處只能用樓梯出入的平台,「我可以點走呢?」

多間網媒亦獲邀出席會議,PSHK、高登新聞台及社區前線媒體的記者均指,5.1當晚在新城市廣場採訪受阻。社區前線媒體代表梅超然指,該網媒當晚有2名記者遭發違限聚令告票,記者當時已出示記者證,至少3次表明身份,並提供現場採訪紀錄佐證,但仍遭編號25186警員發告票,而告票上所寫的地址亦不正確。當時警員更嘲諷「出嚟就預咗」,5月10日涉事記者在其他採訪活動重遇有關警員,對方承認5.1當晚並無留意記者的證件資料。他質疑警方行動無視法律,踐踏採訪自由,打壓新聞自由。

有出席會議市民投訴遭警員無理襲擊。市民林之惠指,5.1當日原打算在商場購物及用膳,順道響應網民發起的和平集會,但當晚防暴警闖入商場內,令市民受驚,她亦因警員拉起封鎖線,無法正常購物及到餐廳用膳。昨晚她於商場內更目擊警暴情況,當時她一名朋友見有身穿便服人士將一名黑衣男子壓在地上,便在場拍片,未料突然遭一名便衣警員用胡椒噴劑正面攻擊,她朋友非常痛楚,同時亦有流鼻血,但警員未有提供任何協助,情況令人難以接受。社運人士劉頴匡也批評,昨晚他也目擊有市民在未經警告下,無故遭警員以胡椒噴劑攻擊,形容警方及發展商新鴻基正合力「攬炒」新城市廣場。

沙田區議會最後一致通過兩項動議,包括強烈譴責警方及沙田民政專員今日未有出席會議;另一動議則反對《國歌法》立法,並促政府立即撤回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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