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何小姐因嫌雙臂過粗及有肚腩,日前於荃灣南豐中心一電器公司,購買一樽價值三百五十元的辣椒減肥啫喱。她回家後試用減肥啫喱,塗於手臂及腹部位置,不料,用後不久即感皮膚灼痛難耐,她以冰水敷之,仍感難受,且有惡化趨勢,馬上趕赴醫院求診。
服藥近一個月
經醫生檢查後,證實其皮膚被灼傷,她留院六日治療,入院當晚須睡冰墊及打抗敏感針,並須服食抗敏感藥和止痛藥接近一個月。她投訴稱:「嗰日真係痛到係咁喊,眼淚係咁流,我真係冇諗過只係塗減肥啫喱都會搞到入醫院咁大件事。」
她說,現時皮膚表面雖沒有紅腫,但雙臂仍不時感到痛,十分困擾。她無奈地稱,因曾入院六日而影響工作,回公司後收到警告信。為此感到憤憤不平的她,曾向該店投訴,但職員反口,堅稱當日有提醒她用後不可碰水,且對方未能解釋啫喱何故令其皮膚灼傷,更拒絕換貨及跟進,令她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