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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可被罰20萬元囚3年
蘋果日報 2003/11/27 00:00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凡涉於選舉廣告中假稱獲某人或某組織支持,可能導致選民相信有關候選人獲得該人或該組織支持,有關候選人即觸犯非法行為。
一經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及入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