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中港法制差異大 商界恐誤墮法網 籲先單一處理台灣謀殺案

蘋果日報 2019/03/08 11:29

田北俊台灣涂謹申田北辰鍾國斌美國商會逃犯條例

【新增保安局回應】
保安局建議修改《逃犯條例》,以一次性個案方式,將逃犯引渡至和香港沒有簽訂長期引渡協議的地方,包括內地及台灣等。美國商會早前表明對修例有強烈保留,認為會影響香港「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稱,今次修例涵蓋的46項罪行,範圍太廣泛,而且政府目標是在7月前通過修例,商界難有足夠時間逐項了解,一旦通過修訂將影響香港營商環境。
鍾國斌今早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若有人觸犯「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等嚴重罪行要引渡是可以理解,但內地在環保、公共衞生等法例與香港有極大差異,相關法例亦涵蓋在今次修例中,一般商人未必了解透徹,容易誤墮法網。鍾直言,除非政府能向商界逐一解釋每條法規,否則商界難以接受這方案。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指,台灣一年前因一宗涉港人的謀殺案而要求香港引渡疑犯,但其要求亦只限該宗案件,認為政府應先與台灣商討如何就該宗謀殺案進行引渡,之後再討論長遠協議。對於早前保安局在報章撰文稱需要引渡的商業罪行是指欺詐行為,必須有欺騙及犯罪意圖,「不小心、錯漏」的行為在香港不構成刑事罪行,商人毋需擔心會被移送到內地受審。但涂駁斥保安局「說法虛假、軟弱無力」,因為以何種罪名要求引渡是由內地法庭決定,假如事主被指觸犯欺詐罪,就會被移送至內地受審。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亦在另一電台節目中呼籲港府勿借台灣的謀殺案「過橋」,「牽連到其他46樣嘢」,應先聚焦處理謀殺案,不需急於一次過修例。他解釋修例涉及很多國家,當中有些國家的法治理念與香港不接近,故令商界有憂慮。田批評政府事前未有與商會溝通,認為修例諮詢期僅20日是太過倉促,他會繼續游說商界反對修例。
《蘋果》今天向保安局查詢是否曾就一宗謀殺案向台方索取資料,以及其後有否作移交逃犯進行跟進,保安局發言人回覆時只稱已聯絡台方就案件進行溝通,稱任何移交個案的討論,「會以互相尊重的原則,只談個案和人權保障,以務實態度進行」。
民主派周日會發起遊行至中聯辦,抗議當局修例,同時計劃於31日舉行反修例大遊行。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今次修例已不僅限於民主派、法律界及民間團體關心,就連台灣、鮮有發聲的外國商會,以及本地商界也表示極度關注,同時亦對市民有深遠影響,呼籲市民參加月底的大遊行:「今次真係一個確切、實在而影響深遠嘅修例,市民可能會覺得自己一世都可以唔返大陸,但係市民唔會想香港成為內地一個城市,所以月底嘅反修例遊行,值得市民去撐。」他相信待兩會閉幕、立法會復會後,民主派會有新一輪宣傳行動,令市民關注是次修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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