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經許可輸入裝甲車 船長被控將轉介區院
裝甲車潘學軍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
去年11月新加坡9輛裝甲車在本港被海關扣查兩個月才獲歸還,運載該批裝甲車的船長被海關控以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輸入戰略物品罪,案件今在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透露有關船公司APL亦將會被檢控,故將待船公司的案件提堂後兩案合併到區院處理。
被告潘學軍(39歲)被指於去年11月23日在香港並非根據及按照署長所發出的進口許可證輸入九輛為軍用而特別設計或改裝的地面車輛,違反《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
控方需時取得轉介文件,案件押後至5月19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5萬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