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帝柏海灣保安員向本報投訴,指大眾警衞近月經常要求放例假員工頂更,上司稱如不答應「就另謀高就啦」,令員工陷於兩難局面,「要返工就冇時間休息,放咗假就連份工都冇埋。」該保安員指,帝柏海灣及柏景灣兩個屋苑至少有八個保安員為保住飯碗,連續返26日工都無休息日,極不人道。
大眾警衞發言人回覆查詢時承認,上述兩個屋苑的確有個別保安員連續工作26日,但指公司是以錢買員工的休息日,而所有保安員在休息日上班都有薪金,合乎《勞工法例》要求。發言人指,大部份員工在休息日上班是希望「賺多啲OT(超時補水)」,或是自願頂替放病假員工,強調沒有逼員工在休息日返工。
職工盟轄下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幹事李凱表示,近年護衞公司要保安員頂更情況普遍,相信是保安員工資偏低及工時太長沒有人願意入行。根據《勞工法例》,除非僱員自願,否則僱主不可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