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謝瑞麟疑迫員工「自願」放無薪假 稱近月經營環境劣須減人力成本
謝瑞麟
上月初發出盈利警告的珠寶金行謝瑞麟珠寶(謝瑞麟),疑因經營問題向員工發通知書,迫使員工放無薪假。
上月初發出盈利警告的珠寶金行謝瑞麟珠寶(謝瑞麟),疑因經營問題向員工發通知書,迫使員工放無薪假。有員工透露,自9月起已被要求提早放年假,亦有不少前線員工疑已被解僱。謝瑞麟回覆指無薪假安排用作節省人力成本,強調屬自願性質,而部份員工不再上班則屬員工自然流失。
《蘋果》取得一份謝瑞麟內部向員工發出的通知書,信中聲稱過去數月零售業未有顯著復甦,旗下分行客流量明顯減少,要求員工由11月1日起,至明年1月31日間放共18日無薪假,籲員工諒解及配合。
有謝瑞麟員工透露,公司下半年生意明顯轉差,甚至有不少分店無法開門營業,自今年9月起,已陸續要求員工提早至12月前放年假。直至上月29日,公司更召開會議,要求大部份員工出席,會上有高層稱因盈利問題,希望員工放無薪假共度時艱,翌日就收到上述通知書,被安排放無薪假。
該名員工表示,高層在會議上曾稱「諗過裁員,但最後都冇」,但近月有不少屬前線及行政的同事「唔見咗」,懷疑背後其實已有同事被解僱。他亦指,公司亦強調有關無薪假安排是「自願」進行,但從未提及員工能否拒絕安排,「冇人敢問唔放會點」,相信大多數員工已接受公司安排。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指出,僱主因經營困難而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必須事前與員工協商,得到員工同意。如果員工屬月薪聘用,僱主有責任為其安排工作,並如常繳付工資,否則員工可向僱主追討。但他指,如果員工簽署由僱主發出的無薪假通知書,就代表已徵得員工同意,可免除相關責任,因此如果員工欲保障自己權益,應事前明確表示反對,方可保留日後追究的權力。
謝瑞麟回覆承認無薪假安排,指本港零售業面臨巨大挑戰,集團在過去數月透過多項措施控制成本,包括爭取減租等,惟行業經營環境惡劣,才以無薪假節省人力成本。謝瑞麟強調安排屬自願性質,主要安排在周末或長假期前後,並會跟足法例,至於部份員工不再上班則屬於自然流失。
謝瑞麟上月初發出盈警,稱受近月本港局勢及中美貿易關係緊張影響,導致消費意欲低迷,預計截至今年9月底的半年純利按年大跌超過9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