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被指女兒面前手淫 事主同意父沒有露出下體

蘋果日報 2016/10/18 17:26

非禮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露械手淫狎親女

運輸工人涉於親女面前手淫兼非禮親女案,現年15歲的女事主X透露現居於宿舍,偶爾會回家渡假。她指上月24日回家時,因快將上庭感到有壓力及緊張,故經常哭泣,亦曾向母親表示「我係屈爸爸,所有嘢都唔關佢事」。控方問X為何要這樣說,X坦認不欲上庭及「我都唔知點解我會咁講」,但X重申自己沒有誣陷父親。
惟X接受盤問時同意辯方所指,今年初與母親關係轉差,因母親經常責備她沒有執屋及沒有幫胞弟做功課,X試過用胞弟的牙刷刷廁所及用尖銳物品刺穿鞋底,令母親大發脾氣,X因而被安排到太婆寓所暫住,而X感母親家教太嚴,到太婆家中居住感舒服。
辯方指,因X不想回家居住,於是情急下說謊誣陷父親非禮,事件鬧大後亦不知如何收回謊言。X否認,但卻同意事件鬧大後,父親曾問她為何要說謊,X稱「我唔想,因為我想留喺太婆度」。辯方再指,父親曾於家中穿短褲,但沒有露出陽具,X同意。
而X亦透露,父親雖粗聲粗氣,但對她疼愛有加,兩人關係親密,父母又常帶她到海洋公園及郊野公園遊玩。辯方提到X於錄影會面中,曾指遭父非禮後「爸爸又冇補償,又唔買嘢俾我,又特登同媽咪講唔好買嘢俾我」,問X此話的意思,X解釋父親非禮她後,平日沒有買禮物給她,令她感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