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曾蔭權上月發表施政報告時強調,絕不容忍家庭暴力事件發生。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昨表示,正研究修訂及擴大現行《家庭暴力條例》的涵蓋範圍,將前度配偶或同居者納入保護,而禁止施虐者滋擾受虐者的禁制令由半年延長至最多十八個月,並即時逮捕違反禁令的施虐者。
衞福局發言人指出,社會福利署前年四月委託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公共行政學系進行一項虐待兒童及配偶顧問研究,報告早前就預防家庭暴力方面提出二十一項措施。
由於過往不少個案顯示,受虐者未必願意向施虐的親人訴諸法律行動,政府現時的立場不傾向於「一刀切」,期望由前線社工及專家對個別施虐個案作出考慮,但政府亦認同目前法例存在擴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