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啟燦指以每両黃金計算,收取不多於一錢、即約一成作火耗均為合理水平,但他補充,收取火耗的多少,不反映金店是否「食水深」,但他認為金店店員有責任向消費者詳細解釋收費詳情,以免事後有爭拗。
30、40年前的金飾成色沒有監管,標明足金的金飾,其含金量也可能不足99.9%。周大福珠寶董事古堂發指出,現時金店回收金飾收取的火耗需視乎成色而定,按商會指引則為6%。2008年底從日本進軍本港的K金回收專門店「金沙匯」董事長大塚猛表示,K金回收店收取的營運費包括人工、熔金等費用,由於回收K金有一定風險,金飾成色或較計算的少,而且金店需儲蓄若干份量K金再變賣,故金店會將風險及時間因素計算在收費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