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諮詢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西九文化區公眾休憩用地附例》草稿,建議日後在休憩用地進行商業攝影、外景拍攝及舉辦戶外節目等,均須事先申請並繳交費用,街頭表演者則須申領有效期一年的許可證並繳牌費。
據悉會上大部份成員對建議附例沒有太大爭議,認為有關規定較現時康文署對轄下用地的管理更寬鬆,有成員因應過去佔領行動時,金鐘添馬公園被領佔者擺滿帳篷,關注當局會否禁止市民在休憩用地放置帳篷,該局指條例上沒有列出有關規定,需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有成員認為當局要求街頭表演者事先申請才可表演亦無可厚非,因可避免造成混亂,但建議當局不應將附例「寫得太死」,遇有特別情況應酌情處理;成員之一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當局應盡量降低街頭表演或婚紗攝影等收費,以鼓勵更多人享用公園。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