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港工作僅8個月的印尼女傭,本年2月在家中為僱主的4歲女兒沖涼時,不但以指甲插傷女童下體致流血,又對女童惡言相向,責罵她醜怪精及白癡,更指導女童講大話訛稱傷勢是「跌親」所致。女童母親當晚發現女童內褲有血迹,因而揭發事件。印傭昨原本否認一項虐兒罪受審,及後改口認罪。裁判官將印傭還柙候判,明言勢必判監。
29歲被告Eva Rizki昨原本在粉嶺法院否認於本年2月13日,在大埔一村屋內襲擊女童X,強調「冇做過相關指控」。
惟當控方播放X的錄影證供後,被告雙眼通紅地改口認罪,求情雖指「唔清楚X如何受傷」,但認為自己責無旁貸;又透露被捕至今沒有任何收入,一直靠印傭組織接濟,已受到很大懲罰,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