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在香港上市的國內公司大股東,在國內不遵照香港證監的上市規則,選擇性地發放股價敏感資料,證監亦無可奈何。就如東亞銀行擠提事件,李國寶接受記者提問,提到李嘉誠也有股價大跌時買入東亞。按上市條例,任何持有少於5%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東是不須披露,如持股量超過5%,東亞銀行應該書面披露,而不應只在記者面前說李嘉誠都有買東亞股票。此「李嘉誠」是否彼「李嘉誠」?是否有人利用李嘉誠支持東亞的股價?
事過境遷,證監會不會跟進,維持香港股票市場的遊戲規則?一葉知秋,求仁得仁,中港融合,中國管治水準上升,香港的則下降,最後趨同,大勢所趨,我們都有心理準備,一得一失冷暖自知。
Uncle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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