灝景灣第三期居民向本報投訴稱,他於二○○一年底入伙,售樓書列明屋苑有一幅室外攀石牆,供居民使用,攀石牆亦已建成兩年多,但一直沒有開放使用;直至早前他查閱屋苑通告始得悉,原來發展商在興建攀石牆前,根本未向屋宇署提交圖則審批,故攀石牆屬僭建物。
居民稱,「唔怪得幅攀石牆一直唔開放,原來係僭建嘅,點解一直冇人處理?最激氣係發展商起幅攀石牆前,有乜理由唔入則㗎?𠵱家要拆嘞,費用就要由我哋業主承擔,真係好唔公平!」
居民又稱,入伙只有三年,屋苑已多處出現問題,會所旁扶手電梯已封閉三年,未開放供居民使用;屋苑內前往商場通道的石屎牆,數星期前石屎剝落,未見維修工程進行;屋苑內平台行車路面破爛,發展商及管理公司遲遲未跟進。
未經審批屬違建物
屋宇署以書面回覆本報查詢證實,屋宇署翻查紀錄,發現有關攀石牆連支架未經屋宇署審批,故屬違例建築物。
不過,屋宇署職員視察後,確認有關攀石牆沒有結構危險,但根據《建築物條例》,攀石牆乃違例建築物,故屋宇署已於今年十月十九日向該屋苑管理處發出勸喻信,要求業主自行清拆該攀石牆連支架。
屋宇署稱,由於該攀石牆沒有即時結構危險,按屋宇署目前政策,暫不擬採取行動,不過會把該違建工程記錄在案,日後再作檢討,倘情況有變,會考慮採取適當行動。
管理灝景灣的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稱,發展商已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絡,跟進攀石牆問題,其他執修問題跟進中,詳情可向屋苑發展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