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煤炭生產商恒鼎實業(1393)計劃於下周招股,雖然仍未正式公佈詳情,但日前已有人在報章刊登廣告,聲稱有2000萬股恒鼎股份可供出售。證監會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士如邀請公眾購買股票,但未能同時提供招股書或上市文件,則屬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一經檢控定罪,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而證監會會就任何涉違法行為,採取跟進行動。
恒鼎保薦人瑞銀則發表聲明,指瑞銀沒有授權刊登任何廣告,作出可參與恒鼎公開招股活動的誤導性言論,他指有關招股計劃於本月10日正式開始,目前未有任何新股分配,公眾不應理會有關廣告。瑞銀將針對有關誤導行為採取行動,保障瑞銀聲譽及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