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積金局罰康宏理財50萬元

蘋果日報 2019/09/24 14:15

積金局康宏

積金局就康宏理財於2012年11月至2014年7月期間,因偏離《強積金條例》下的《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向康宏理財作出包括罰款50萬元的紀律命令。
積金局指,康宏理財作為主事中介人,在評估客戶所揀選的強積金基金組合的風險水平,是否高於經康宏理財或其附屬中介人所評定的客戶可承受風險狀況時,採取了與《操守指引》不同的標準,未有將5,154名客戶界定為風險錯配的個案。
此外,康宏理財對所有風險錯配的個案,未有按《操守指引》為有關談話內容備有錄音,或進行售後電話/書面確認,共涉及6,860名客戶。當中5,154名為上述客戶,其餘1,706名被界定為風險錯配的客戶, 康宏理財向這些客戶要求他們對是否了解所涉及的風險錯配作出了書面確認,並為所涉及風險錯配而進行的投資提供了理由。
積金局在決定上述紀律命令時,已考慮到個案的所有相關情況,包括沒有證據顯示有任何客戶蒙受損失;已採取補救措施,包括通知受影響客戶其投資所涉及的風險並實施新合規程序;已聘請獨立顧問審視受影響個案及作出了補救措施;全面配合積金局的審視工作;真誠地認為其採用的標準及程序經已符合《操守指引》的精神;過往沒有遭受積金局紀律處分的紀錄;已委任新的管理層管理康宏理財。
康宏發言人表示,康宏重視企業管治,一直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要求和規定,以合法、合規、合理的方式經營。公司知悉事件後,已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包括通知受影響客戶其投資所涉及的風險並實施新合規程序,以及聘請獨立顧問審視受影響個案,作出相應補救措施。此外,今次事件僅涉及前管理高層2012至2014年的違規情況,而新管理層已特別於去年委任獨立內部審計顧問,重新檢視公司的運作,包括產品銷售流程,以確保每一個程序均以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