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老撾嫖14歲女孩 苗族美籍男子被判賠$780萬

蘋果日報 2017/05/13 08:13

老撾雛妓

一名老撾少女,指14歲時被一名到老撾旅遊的美國男子強姦,在美國提出民事索償,聯邦陪審團裁定該男子違反兒童色情旅遊法例,需向受害人賠償近100萬美元(780萬港元)。
案情指出,今年24歲的受害人Panyia Vang(圖),2006年時在老撾農村居住,愛好唱歌。她被淫媒誤導以為有機會在音樂視頻中試唱,於是花了12小時前往首都萬象,但到步後被軟禁酒店內,被一名現年54歲的苗族美國人在3天內多次強姦。
該名男子居於明尼蘇達州,已婚。他作證時稱,支付了5,000美元(39,000港元)給女童家人買她為「新娘」,因此沒有理會她是12或13歲。他聲稱雙方是同意性交,又指當時以為女童是成年人。
受害女童其後懷有被告骨肉,透過苗族傳統婚禮儀式嫁予該男子。她在2007年誕下孩子,2009年移居美國,但該男子以不讓她見孩子作威脅,多次向他作出性要求。
該男子的代表律師指受害人陳述不實,是一名因輸掉孩子的監管權而「滿腹牢騷的母親」。
雖然事件發生在老撾,但根據美國聯邦法,美國公民或合法居留人士若在海外性侵兒童是違法。Panyia Vang的代表律師說,希望此案可警惕喜愛到外地嫖雛妓的美國人,「很多人愛到老撾買春嫖雛妓,而且籍口多多」。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