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指,簽約時職員着他在合約不同欄位簽名,卻未有說明費用及合約年期,簽約後職員指稍後將合約副本及賬單郵寄給他,他堅持下始獲即時發回,查看發現合約年期竟長達360個月,即30年,合共約68,000元月費則以信用卡分24個月攤還,每月還款約2,818元。「邊有人會簽30年健身合約?我即時要求退款,佢哋話我簽晒名冇得退」。
另一苦主梁女士的情況相若,她指:「簽約時佢摺埋張合約,燈光又暗,令我睇唔消楚合約年期同費用」,她原以為以月費188元續約24個月,總數只需4,512元,豈料24個月是指以24期攤還15年(即180個月)的健身費用,約33,816元,每月還款1,409元。換言之今年50歲的她要健身至65歲。
同樣簽下15年合約的黃小姐,被遊艇會會員卡、迎新禮品及回贈月費計劃吸引續會,以為用199元月費簽約18個月,最終發現簽約15年,要求退款亦被拒。
舒適堡表示,上述個案客戶清楚合約內容並簽名作實。余先生及梁女士表示,經本報跟進後舒適堡同意將合約年期分別縮短至十年及兩年,惟兩人須向本報撤銷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