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被告昨日一早抵達法院應訊,陪同到庭的五十名親友無不擔心判刑結果。主任裁判官郭啟安裁決時表示,看過案中的證物影帶後,猶如目擊案發經過,令他感受到案發現場的氣氛及各被告的施襲程度。
案件押後下月判刑
裁判官稱各被告與受害人無仇無怨,沒有侵犯動機,卻「夥同作案」,施行不必要及無意思的襲擊,眼見對方被毆至踡伏在地,仍未停手拳打腳踢,無人施予援手,還樂在其中,將快樂建築在對方痛苦之上,無視造成的侮辱及身體傷害,行為令人費解,禁不住歎了句:「呢個係咩世界,學校係咩地方!」
八名被告年齡介乎十六至十八歲,其中四人被控一項毆打罪名,指他們於去年十二月一日,在上水喇沙中學五C課室內襲擊一名少年。各被告亦分別被控四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二十一日,在五C課室及男更衣室襲擊同一名少年。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五日判刑,將各被告還押監房看管,以待先取閱勞教中心及教導所等多份報告,同時特別要求控方為受害人進行心理評估,以了解事件對他造成的心理創傷,亦有助法庭日後量刑。
控方案件主管在庭外表示,受害人的傷已痊愈,已回校正常上課,現在他與同班同學相處沒有問題,他並婉拒控方提供社署心理輔導的建議。
拳打腳踢至流鼻血
案情指就讀中五的受害人,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十二月一日,在班中遭圍毆。部份被告不但將受害人拳打腳踢至流鼻血,首被告更將一張椅子掟向他,復將椅子壓在他身上。
老師見他受傷,追查下發現班中一名學生將虐打過程攝錄下來,遂沒收攝影機,並修復曾被刪除的影像,交予警方。警方追查下,發現受害人早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已在校內的更衣室被圍毆,隨後拘捕各被告。該案尚有三名被捕涉案學生,三人否認控罪,已排期審理。控方庭上表示,昨日認罪的被告將會替控方錄取口供協助檢控。
案件編號:FLCC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