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選上公職以後,除了減少了發財機會外,就連薪金也少了一大截。要知道,美國絕大部份政客都是律師出身,或是身居高位的企業行政人員,他們從政,首先薪金不見一大截。就以美國總統薪金算,年薪不過20萬美元,雖然食住行全免,但不要忘記,布殊本人已是千萬富翁;克里更不用說,單是他的太座,繼承娘家的那份已值數億美元,區區20萬美元一年,真是微不足道。
而且美國總統這類工作,真是要命的工作,理論上世界任何大事,他都會關注的,更不用提國內那些迫在眉睫的問題。所以兩任下來(有些一任),每位總統都被弄「殘」了,眼前的例子是克林頓退任4年,便要做心臟搭橋手術,怪不得所有退下的總統,除了演講和寫回憶錄外,甚麼也不能幹了。
當總統吃力不討好
如果真的還有一點政治野心的話,也只可學克林頓一樣,慫恿自己夫人出馬,以繼承未了之志,甚或像老布殊般,努力培養兒子替自己一雪前恥。
雖然幹了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從未聽說有那位總統說些冠冕堂皇的話自誇,例如為國為民作出重大犧牲之類。反而他們常用「要把工作搞掂」(getthejobdone)自勉,國民也沒有因總統工作辛勞而感激涕零,因為美國人認為把工作做好是他的份內事。這也許才是真正民主精神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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