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律界中人說,送中例新修訂下,提出引渡要由所屬司法管轄區的中央機關提出,一旦加入有關條文,「台灣方面一定堅持由中華民國轄下中央機關提出引渡,所有文件都用中華民國名義發出,到時特區政府有冇可能承認?」他指正正由於這個問題,中台、港台兩地官方均透過非官方組織進行溝通,目的就是避開政治爭拗,今次港府卻在送中例修改時,又將台灣地位問題引入其中,「之前台灣方面已經表明唔接受,𠵱家又講明引渡由司該法管轄區中央機關,台灣一定堅持由中華民國中央機關提出,你估特區政府可以接受咩?」
至於商界以為將引渡門檻由三年升至七年,表面上似乎增加保障,因內地逃稅刑期最高是七年以下,但他笑言若內地要將某商人送中,「唔用逃稅仲有大把方法,可以告行賄又得、詐騙又得」,他直言商界心知肚明,正是因內地司法、執法制度隨意性大,黨要他們怎樣做就怎樣做,所以才會怕送中,「現在忽然又覺得中共會跟足協議做,所以又收貨,根本自相矛盾」。
季陶
周一、三、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