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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縱火案】浙江高院二審 莫煥晶維持死刑

蘋果日報 2018/06/04 13:36

杭州死刑二審莫煥晶保姆縱火案

(更新:內容)
杭州保姆縱火案塵埃落定,今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莫煥晶的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莫煥晶維持死刑。莫煥晶的僱主、在意外中失去妻兒的林生斌對判決表示,「已經宣判的這個,罪有應得。尚未審判的那些,也在路上了」。他早前堅持起訴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等9個單位,共索賠1.3億元人民幣。 ​​​​
2月9日上午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一審後,莫煥晶提起上訴。5月17日,案件二審庭審中,莫煥晶認錯,但多次辯稱放火只為引起僱主一家注意,所造成的惡行後果並非自己所期待。此外,事發現場消防員首次出庭,對當天處置情況進行作證。
事件發生於去年6月22日凌晨5點左右,浙江杭州藍色錢江社區發生縱火案,造成4人死亡,分別為女戶主及其三名子女,縱火者為該戶保姆莫煥晶。
新京報/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