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飛虎隊於本月11及12連續兩日,在西分區水域近青衣船塢對開海面進行反恐訓練,其間一名屬於攻擊手的隊員手持MP5A3型衝鋒槍,由一艘船跳躍另一艘船時,疑衝鋒槍的兩個彈匣鬆脫,連同扣住彈匣的夾扣一同跌入海中。據悉,每個彈匣分別載有28枚顏色訓練彈。該名攻擊手當時未有察覺,直至完成訓練點算裝備時,才發現遺失這些裝備,於是向上司報告。
警方對事件十分重視,呼籲市民如拾獲這些裝備,應立即致電999或把裝備交到附近警署。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