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成坤於01年病逝後,顏家後人一直想將大宅重建發展,但於02年8月被城規會以重建後會增加堅尼地道交通負荷為由,否決其改變土地用途申請。顏家隨後上訴,於同年11月獲批將土地由住宅(丙類)一,改為住宅(乙類)一,可建高度由70米增至120米。
顏家後人於04年底獲屋宇署批出建築圖則,准在上址建兩幢15層高住宅,總樓面面積逾14萬平方呎,引起保育人士關注,但工程一直未見動工,大宅至今仍重門深鎖荒廢多年。相隔一條堅尼地道的合和二期,除了阻礙顏家大宅的景觀,擬建的行車天橋也勢必影響大宅出入,影響重建後的物業價值。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