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訟費遭律政司呈請破產 郭卓堅提覆核 深信因觸動林鄭神經被開刀
破產司法覆核郭卓堅覆核王
郭卓堅今指對破產感「冇所謂」,只怕成為案例。(蔡少玲攝)
「覆核王」郭卓堅多次藉司法覆核挑戰政府行政失當,但輸多贏少,更屢遭政府追索訟費。他不滿律政司為向他追討156萬元訟費而向高等法院呈請他破產,今早再提司法覆核,指特首林鄭月娥違反不會向貧苦人家索取訟費的承諾,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違反就職時擁護《基本法》的誓言,要求法庭推翻律政司決定。郭相信他被申請破產,全因他早前就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的言論提覆核,觸動林鄭神經,才會向他開刀。郭表明會抗辯到底。
郭卓堅今早由數名支持者陪同到庭,並打起「司法覆核為公義 為求打壓追訟費」的自製橫額。郭形容林鄭政府今次申請他破產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認為政府欲借本案成為日後向梁頌恆、游蕙禎及劉小麗等人追討訟費的先例。他表明自己身無長物,靠生果金過活,對是否破產感到「冇所謂」;但為免成為案例,影響他人,他不會支付訟費,且會抗辯到底。
他自言一生秉持公義,無償助人,擁護《基本法》,又舉例指2008年菲律賓扣押中國漁船「台沙2880」號,由於香港政府未能提供協助,他應船上工作港人漁民家庭的要求,去信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求助,船隻其後在中國駐菲大使與菲國交涉下終平安回航,後來他更獲駐菲大使致函感謝關注事件。
此外,郭自言在家中天台種菜、在岸邊釣魚,收穫送贈長者,又派方便雨衣給長洲遊人,均屬無私行為。雖然過去他提出的司法覆核敗訴居多,不過「政府其實都知唔啱,事後都會改正」,鉛水事件及長洲船費正是例子之一。他認為,自己依法有權針對行政人員及機構提出訴訟,只因早前挑戰的對象是林鄭的「太上皇」駱惠寧,才被追收以往輸官司的訟費。
根據律政司呈請郭卓堅破產的文件,郭被指拖欠訟費的案件,包括鉛水事件、前特首梁振英就職宣誓讀漏「香港」二字,以及警務處處長疑縱容多個警察協會未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開撐七警大會等案件,涉及訟費逾1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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