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先生問:本人是深水埗福榮街重建區的租戶。本人有一兒子在內地出生,現年約五歲,並已取得香港的居留權。市建局現時分配安置單位給我時,可否由原有的一人戶籍,增加至兩人,以備日後與兒子同住?
答:市建局為租客提供的現金補償或安置安排,只適用於重建範圍內真正受到重建影響的合法住客。由於呂先生的兒子並非以受影響單位為長期及主要的居所,毋須因重建而另覓居所,因此請恕本局未能接納呂先生增戶籍人數的要求。
可向房協房委會申請
其實,接受本局安置的租客,他們將會獲安排入住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的出租公屋單位。自他們與房委會或房協訂定租約開始,他們便成為這兩個機構本身的租客。日後呂先生若果有加戶的需要,他可以向房委會或房協提出,它們自然會按照本身既定的政策,及呂先生當時的情況來辦理。
盧先生問:我一家人現時居住在大角嘴櫻桃街重建區的天台屋,它是二十年前我從朋友手中購入的。最近我收到業主發出的律師信,表示該天台乃非法僭建,限令我在十四日內遷出。我現時正輪候公屋。市建局可否為我們在大角嘴或深水埗區提供恩恤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