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鄧鏡波學校經營食肆的飲食公司,指自01年大規模投資裝修,準備按合約長期經營。但公司指校方多年來要求減價,並施壓要求改選大快活集團作為午餐供應商,減低其公司利潤。昨日遂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校方違反合約,向校方追討賠償。
原告為秦可胤經營的百利恆飲食服務公司,被告為鄧鏡波學校、其校長李錦鴻,以及資助學校的鮑思高慈幼會。
入稟狀稱,01年原告與校方商討在校內經營食肆的合作事宜,原告斥資進行大規模裝修,並添置冷氣、傢俬等設備。雙方的不成文協議規定原告負責裝修,可在校內經營10年以上,原告負責提供午餐飯盒,並有權選擇供應商及自行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