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出現的電訊政策爭論,引起不少外間迴響,歸根究柢,除了源於不同集團的基本利益矛盾外,不同人士以不同的政治、經濟、哲學分析出發,以不同的角度看問題,也是事端往往出現分歧的原因。所以,今期本文暫時帶大家離開本土爭議,多讀一些外國專家文獻,集思廣益,有助釐清思路。以下是3宗美英電訊界巨頭近日的評論,不少地方值得本港參詳。
第一宗是由英國公開貿易局主席JohnVickers在英國皇家經濟學會周年公眾講座上發表的文稿(詳見網頁
www.oft.gov.uk/News/Speeches+and+articles/2003/ )。
適度干預促自由
競爭政策往往被自由派視為妨礙市場運作的機制,授政府以干預市場的權力。就以香港為例,經濟政策一向號稱自由放任(laisserfaire),沒有一般性的競爭政策,但電訊業卻有別於其他行業,電訊條例中有自己的競爭條款,近年在措施執行上引起不少商界和經濟學者的批評,認為政策背離自由經濟的原則。
Vickers的觀點卻認為,了解競爭政策的最佳方式,就是視之為達致自由放任經濟的手段;假如某一類競爭政策成功,另一種規管方法就可能因此而廢除。因此,政府的監管手段是為了減少另一類型管制的出現,結論是有其必要的。Vickers嘗試融合兩種不同的經濟哲學概念,用以肯定政府作出適度監管的需要,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