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比敵」無礙公司運作
廣興的通告指出,廉署曾拘捕該公司另一執行董事及旗下附屬公司南洋實業一名董事,但兩人已獲釋放。而廉署交還的扣查文件及紀錄,具有清晰證據顯示,案件只針對李萬德個人犯錯行為而作出。該公司核數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審核公司3月底止的全年帳目後,沒有對其業績提出保留意見。審核結果並證明,李氏所涉及的賄款及金錢利益並非由該公司提供。
廣興表示,為恢復客戶、供應商及債權人對公司的信心,已安排他們參觀視察該公司在內地的生產設施,他們對公司正常運作均感滿意。另外公司決定成立由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監察委員會。
廣興又披露李萬德持股情況,大股東RaytenLimited現持有廣興42.14%股權,李萬德則持有Rayten的24%權益,另外他直接持有廣興4.13%股權,而有關股份並無被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