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籌贖金救「愛人」持玩具槍劫便利店 游泳教練稱受騙現後悔不已

蘋果日報 2018/06/15 12:57

亞氏保加李皓然劫便利店

患亞氏保加及過度活躍症的游泳教練,聲稱於職訓局求學期間與一名女同學關係密切,視對方為女朋友,對方後來退學返回內地,惟多次向教練索款,甚至聲稱自己被綁架要求教練付贖金。教練為籌錢拯救「愛人」,不惜與家人鬧翻,更冒險持玩具手槍於凌晨時份到便利店搶劫,並將搶得的5,000多元悉數交給對方,惟對方收錢後失蹤,剩下教練一人面對檢控。教練今在高院承認搶劫罪,他自認愚蠢兼後悔,遭還柙候判。
被告李皓然(23歲)在職訓局修畢機械工程高級文憑課程,去年案發時為一間設計學校的學生兼職游水教練。辯方為被告求情指,被告實為詐騙案受害者,透露被告在職訓局認識一名女同學,對方後來退學返回內地,二人仍透過微信保持聯絡,被告視對方為女朋友。女同學經常利用被告,多次向被告索款,直至案發前女同學聲稱遭綁架,要求被告付贖金救她出生天。
被告為籌錢救「愛人」而驚動父親,父親一眼看穿事件是騙局,提醒被告不要被誤導,收起被告的回鄉卡阻止他到內地。一心要救人的被告因而與父親鬧翻,但無奈因無錢惟有愚蠢犯案,拿着玩具槍到便利店打劫。被告將搶劫得來的5,650元悉數交予女同學,但對方收錢後告失蹤。
辯方求情指正值黃金年齡的被告其事業已被摧毀,被告明白將會面對長期監禁,他後悔不已,辯方指被告因不想傷人而不用刀或鎅刀作武器,改用無殺傷力的玩具槍;雖然被告患亞氏保加及過度活躍症,但他一直努力沒有放棄,懇請法官輕判。法官現索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押後至7月13日判刑。
案發於去年5月22日凌晨5時,被告戴著太陽眼鏡及口罩走入上海街384號的7-11便利店,拿出黑色玩具手槍指嚇男店員高國安要求交出所有錢,高按要求將收銀機的現金5,650元交予被告,被告即逃離。警方在3日後於沙田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聲稱犯案後先後乘坐3部的士回家,以防被跟蹤追查。他聲稱在案發前一天以25元購買玩具槍。
【案件編號:HCCC75/17】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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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被告寓所搜出的玩具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