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開案指,萬成於上個馬季為香港賽馬會聘用的外地騎師,依馬會守則,萬成不得收受由練馬師以外人士提供的利益。去年6月,廉署派卧底探員「阿飛」喬裝富商,假扮熱中賽馬及賭博,與馮鶴翔混熟,馮稱認識不少馬圈中人包括萬成,言談間還答應替他向萬成「攞料」,條件是他要出錢替萬成下注買馬,如有贏錢,「阿飛」必須將替萬成下注的獲利,分給萬成,並付中間人費用予馮。
去年6月25日,馮致電阿飛,叫他即日下注買由萬成策騎的兩匹馬,並建議注碼為15萬元,惟兩隻「被貼」的馬匹最後都沒有勝出,阿飛佯裝下注輸錢,向馮投訴,馮遂安排阿飛與萬成見面,至7月1日,馮致電阿飛,叫他買翌日煞科賽兩匹由萬成策騎的馬,最終兩匹馬成功跑出,阿飛遂訛稱替萬成投注15萬元,贏得100萬,扣除本金,他於7月3日先將15萬有標記的鈔票交給馮,並稱稍後將餘款存入馮的戶口,廉署同日拘捕馮及梁樹根,梁在警誡下承認串謀馮向萬成提供利益。廉署卧底今日將於屏幕後作供。
案件編號:DCCC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