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港景峯一業主向本報投訴稱,他於去年一月,以樓花形式購買由長江實業集團發展的港景峯第三座一個單位,售價三百六十三萬元。
他稱,他購買該屋苑單位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當時樓盤的售樓書、宣傳刊物以至報章廣告上,均聲稱屋苑將設有六個以國際都市時尚魅力為主題的空中花園,該六個空中花園分別位於三幢大廈中的第二十九樓及五十六樓,購樓時發展商職員更表示,住戶晚飯後可以到空中花園散步,早上又可在花園晨運,他深感位於鬧市的住所,可以得享如此寧謐,才下此購買決定。
業主表示,他於本年一月收樓以來,一直未見廣告所指、於二十九及五十六樓的空中花園動工。直至本年八月底,因出現火星近地球的天然奇景,他與親友到仍未有任何設施的五十六樓,欲在該處以望遠鏡觀火星,惟即有管理處職員到場制止,並要求他們離開,住戶根本不能到該處欣賞風景。經此事後,他分別向長實及屋苑管理公司質詢,長實方面口頭對業主說,基於消防條例,不會興建空中花園。
業主獲此回覆大感愕然,「佢哋一直用空中花園呢點做招徠,就算今年中賣貨尾個陣,都完全無提過話唔起,原來根本就唔會起,咁樣對我哋呢啲因為空中花園而買樓嘅業主,好唔公平,況且如果係因觸犯消防條例唔起,點解唔主動同啲想買同買咗樓嘅業主講,係唔係想隱瞞?」他事後不斷向長實投訴,可是長實不作任何跟進,他轉向本報投訴以求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