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FAC職員使用具威嚇性手法,並在未獲他的授權下使用其信用卡付款,購買一個價值約1萬元的健身會籍。海關調查後昨拘捕涉案職員,其後准他保釋候查。
根據《條例》,商戶如使用騷擾、威逼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則可能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搏藝中心是一間提供泰拳、綜合格鬥、太極搏擊術、爵士舞及瑜珈等課程的健身中心,全港共有10間分店。
■記者溫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