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普的這批日記,是檢察官因調查其涉嫌貪污案上門搜查時,意外地在其保險箱裏發現的。檢查官閱讀之後,大為震驚,日記裏全是李慶普嫖妓的全過程和感受,「寫得特別詳細露骨,整個淫穢過程一絲不漏」。
而這95本日記裏,每隔幾頁還有用紙包捲着的毛髮、內褲,李慶普供稱,這些東西都取自與他發生性關係的女子,每個紙包代表一名女子。李慶普在紙包上面仔細貼上與他發生性關係的女子的名字、發生關係的時間等,其搜集的女性毛髮、內褲竟多達236份,他與賣淫女淫亂的自拍照片也有200多張,還有一批自拍淫穢錄影帶、光碟。
李慶普日記裏所記載的女人90%以上是賣淫女,而且發生性關係的時間大都是在工作時間,他開着公務車在街頭找到賣淫女後,就在公務車上發生性關係。其荒唐行徑令檢察官感到十分不解,於是請來精神病鑒定專家協助。鑒定的結果是:李慶普意識清晰,精神正常。
李慶普令人作嘔的言行和日記,只是官員精神空虛的表現之一而已。李慶普最終因貪污、嫖宿幼女、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李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