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女王】有江湖就要有CSR
江湖新股女王CSR
所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今天的商界,就是一個江湖的縮影,各式各樣的幫派,以企業的形式行走江湖。
每一個幫派,都有一套自己的文化與規矩,而這套規矩的最終目標,就是要盡用資源,將盈利最大化,為股東帶來投資的回報。
江湖上的各個幫派,為了各自的商業目標,難免會互相競爭。當一切都在商言商,很多時候便忽略了道德觀念而踩著了灰色的地帶。
近年,商界這個江湖越趨全球化,各個幫派的規模也透過各式併購而壯大而複雜。於是,國際間開始提倡,有江湖就要有CSR,即是企業也要有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是指企業在其商業運作中對其利害關係人應付的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是基於商業運作必須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想法,企業除了考慮自身的財政和經營狀況外,也要加入其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的考量。利害關係人是指所有可以影響、或會被企業的決策和行動所影響的個體或群體,包括:員工、顧客、供應商、社區團體、母公司或附屬公司、合作伙伴、投資者和股東。
有不少幫派,都以為CSR只是牽涉到企業的聲譽、形象等表層公共關係,但今時今日,真正的 CSR 應該是企業對社會的正面影響,而不是那些表面化的公關溝通或形象粉飾。企業的社會影響力,就是企業對社會所關心的環保、營運透明度、員工待遇等領域帶來積極正面影響的能力。
如果每一個幫派,在採取每一個行動之前,都先想一想會對社會帶來甚麼影響,那商界這個江湖,就不會那麼難分真與假、難辨正與邪了。可惜的是,很多時候年報所公佈的CSR,寫是寫得挺堂而皇之,不過卻與企業在現實中的取態並不一致。
譬如說,在幫派中提倡無紙化,甚致減少垃圾桶,務求令員工少用紙,不錯是可以叫做環保;偶而搞搞員工活動,也可以是叫做重視員工的福利。那麼,假設員工曾為企業貢獻了漫長的歲月,並於期間為企業創造過價值或至少無功也有勞的話,這種前員工是否也屬於利害關係人呢?
如果因為離職而不算的話,那麼企業是否也應思考一下,作為CSR利害關係人之一的現有員工群,會不會受到影響並就此埋下對企業不太正面的觀感呢?
時代不同了,江湖上的幫派,武功蓋世越趨強大那些,都不是視野狹窄斤斤計較的。幫派想要壯大下去,就得要有一定的智慧,在做每一個決策或每一個行動之前,都應該顧及其對社會帶來的影響。因為,有江湖,就要有CSR,而CSR,可不只是年報內的幾段文字,而是要從處理現實世界的小事上才見真章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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