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其中五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亦承認,案件拖延太久,為此向控方致歉,但他同意控方所言,希望法官就案件不作任何命令,獲法官林文瀚批准。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在庭外表示,中聯辦是否屬私人地方並不重要,重要是應開放給港人進行和平示威。
蔡耀昌重申,若非警方一直刻意收窄他們在中聯辦的示威場地,根本不會有太大衝突。中聯辦有責任接收意見,最低限度應派人出來接信。
案發在2009年12月25日,六名被告包括支聯會常委李卓人、蔡耀昌、梁國華、梁國雄、李耀基及義工古思堯參與遊行,要求中國釋放民運人士劉曉波,衝入中聯辦庭院。
案件編號:HCMA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