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就投訴向賞金店查詢,龍翔廣場分店主管葉小姐代表該公司回覆,公司的收金手法相當清晰,有特定的電腦方程式計算金飾的成色及重量,「我哋唔介意客人去比較其他金行收金嘅價錢,事實上講收三千,我哋即畀三千」,但葉小姐始終沒闡述以哪一個國際金價市場作指標。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向店舖放售金飾涉買賣交易,未必在消費層面受到保障,該會一般難以協助,「但如屬消費交易嘅一部份承諾,即店舖回購番出售金飾嘅問題,則能處理」。消委會認為店舖應向客人列明回收價格,並提醒變賣金飾的市民,出售前應清楚了解店舖計算重量的單位及方法。檔案編號:1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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