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案】江天勇出獄後遭限制自由 河南公安局涉違法濫權

蘋果日報 2019/03/01 22:30

河南公安局信陽王峭嶺江天湧

被中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2年的維權律師江天勇,昨日刑滿出獄,卻一直沒有回到家中。同樣捲入709案的維權律師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指,她曾向河南公安局人員查問江天勇的下落,對方竟指江被判附加遭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在一定程度上要被限制人身自由。她直言,有關做法根本不合法,有濫權之嫌。
王峭嶺透露,這兩天她一直用盡各種方法聯絡江天勇的妹妹,卻無法成功。隨後,王峭嶺看到江天勇妻子金變玲在網上公開江天勇家鄉、河南信陽羅山縣公安局李隊長的電話,她即時致電李隊長,直接問對方:「江天勇為甚麼沒有回家?」當時,李隊長並沒有問王峭嶺是誰,隨即答道:「鄭州批准他,他就能回家探親。」
王峭嶺為了確保自己理解的是正確,就重複了一遍:「您的意思是江天勇回家,需要鄭州公安批准?」李隊長說:「是!」王峭嶺感到不可思議,便說:「不對吧,江天勇刑滿釋放,可以自由去任何地方啊......」
根據王峭嶺的描述,李大隊長指江天勇被判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在一定程度上要被限制人身自由。但王峭嶺不服,指剝奪政治權利並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還說:「李隊長,您這要是讓領導知道您是這麼解釋『剝奪政治權利』的,我不知道您這大隊長還能不能繼續當。」接着,李隊長就掛斷電話。
王峭嶺最後感慨:「基層國保有權力實施『剝奪政治權利』加『限制人身自由』。我丈夫李和平,被判『剝奪政治權利3年』,所幸北京的國保和河南的國保略有不同。無論如何,把人家的爸爸、妹妹都搞失蹤了,沒人性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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