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女警於1949年出現,在此之前警方只以非正式方式招聘女性任搜查員,專責替女疑犯搜身或套指模,至49年首名女警務人員、大馬籍華人許錦濤(又名高健美)獲聘為警隊女副督察。1951年警隊開始招募女警,女警林靄思在1953年調查一宗謀殺案時曾獲准佩槍一天,成為香港首名陀槍師姐。
1992年首個全女班機動部隊Tango連成立,至1995年起所有新入職女性警務人員均須參與強制性槍械射擊訓練,軍裝女警在街上巡邏亦佩槍。警隊目前有逾4,500名女警,佔全體警員一成半,雖然正式陀槍已23年,但以往從未有女警於執勤時開槍。不過過往曾發生多宗女警佩槍走火意外。